依據高雄市左營區公所102年9月14日高市左區民字第10231579300號函指示:本大樓102年9月1日召開之區分所有權人會會議因同意人數未達出席人數(126人)之半數,不符大樓規約規定,應屬未通過之提案。故管委會依據高雄市左營區公所來函後於10月份管委會會議決議將提案(一)調整管理費案,擬提高每坪增收5元整及提案(二)房屋仲介商每次帶看房子收取50元清潔費等兩項議題,交由103年度區權會會議再行討論議決。另針對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人數之界定,也一併在103年度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提出修訂更正。
特此公告周知!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